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63號
《我國人們中華人民領事保護英文與輔助法規》逐漸202三年6月29日國內第9次常務會議平板依據,現予公布了,自202三年10月1日起推行。國家總理 李強2023-5年四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保護與協助條例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正當權益,規范和加強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強統籌協調,提高領事保護與協助能力。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于領事保護與協助以及相關的指導協調、安全預防、支持保障等活動。
本法規所稱領事檢修與同意執行,屬于在海外的中國有公民權利、企業法人代表、私自人代表結構合法性合法財產權利被侵犯名譽權又或者需求幫忙時,駐外外交活動組織 應當檢修其合法性合法財產權利及作為同意執行的現象。前款所稱駐外外交政策醫療公司,指支付領事養護與同意職責權限的中國國公民中華共和國駐外國人的使館、領館等代表人醫療公司。第四條 外交部統籌開展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進行國外安全的宣傳及提醒,指導駐外外交機構開展領事保護與協助,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參與領事保護與協助相關工作,開展有關國際交流與合作。
駐外國際關系組織依法依規履行領事養護與授權委托職能,抓好相關聯系安全的宣揚、預放生活,與境內相關聯部門管理和部位百姓市政府帶動與人溝通協調機制。云南省中國國人民有關的部門有關系科室和平臺中國國人民有關的部門實現有關的業務新機制,會根據與其部門職責操作領事守護與幫忙有關的業務,為在歐洲的中國國用戶、公司公司股東代表、非公司公司股東代表阻止提供了必要條件幫忙。有外派者的我國國內廠家怎樣制作好美國健康安全性的宣導、文化藝術學習培訓學習培訓和有關的處里業務。在美國的國家自然人、股東、非股東機構怎樣恪守國家及之處國法,認同之處國宗教民族主義民族主義和習俗好習慣,制作好自我價值健康安全性應對。第五條 外交部建立公開的熱線電話和網絡平臺,駐外外交機構對外公布辦公地址和聯系方式,受理涉及領事保護與協助的咨詢和求助。
中國大居民、公司法定代表代表、非公司法定代表代表組織化申請領事保護好與援助時,須得向駐外外交史貸款機構保證還可以聲明書其身分的文件下載并且涉及到的信息內容。第六條 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可以在外交部或者駐外外交機構建立的信息登記平臺上預先登記基本信息,便于駐外外交機構對其提供領事保護與協助。
國家相關聯部分、駐外外交活動裝置隨著領事保證與援助的必須 法定程序電腦共享在歐洲的中國國用戶、公司法人股東、非公司法人股東阻止相關聯消息,并了解消息保證作業。第七條 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在履責區域內履行領事保護與協助職責;特殊情況下,經駐在國同意,可以臨時在履責區域外執行領事保護與協助職責;經第三國同意,可以在該第三國執行領事保護與協助職責。
第八條 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因正當權益被侵犯向駐外外交機構求助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根據相關情形向其提供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渠道和建議,向駐在國有關部門核實情況,敦促依法公正妥善處理,并提供協助。
第九條 獲知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因涉嫌違法犯罪被駐在國采取相關措施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根據相關情形向駐在國有關部門了解核實情況,要求依法公正妥善處理。
前款中的國未成年人被拘押、抓捕、囚禁亦或以其它行為被駐在國控制生命健康權任意的,駐外外交政策組織機構予以依據相應的環境,明確駐在國法律條文和我們國家與駐在國簽訂亦或一致出席的國際英文協約對其來看望亦或二者建立,知道其相應的具體需求,請求駐在國管于部門乃至每一位員工提供該國未成年人人說自由主義福利獎勵和委托公證福利獎勵。第十條 獲知駐在國審理涉及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的案件的,駐外外交機構可以按照駐在國法律和我國與駐在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進行旁聽,并要求駐在國有關部門根據駐在國法律保障其訴訟權利。
第十一條 獲知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需要監護但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向駐在國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敦促依法妥善處理。情況緊急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協調有關方面給予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
駐外外交關系關系平臺應按照將光于具體情況下及時的性信息該國大家的親朋好友又可能境內住所證明證明地省級重點重點國群眾武裝部崗位。接通信息的省級重點重點國群眾武裝部崗位應按照將光于具體情況下及時的性逐層信息到該國大家住所證明證明地的大家研究會會、全村研究會會又可能民政崗位。駐外外交關系關系平臺和部位國群眾武裝部崗位應按照為光于工作人員又可能企業合同履行陪護崗位責任制提拱幫助。第十二條 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因基本生活保障出現困難向駐外外交機構求助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為其聯系親友、獲取救濟等提供協助。
第十三條 在國外的中國公民下落不明,其親屬向駐外外交機構求助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提供當地報警方式及其他獲取救助的信息。
駐在國公安立案偵查的,駐外外交政策組織機構應該明確表示駐在國公安按時以便處理。第十四條 獲知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因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受傷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根據相關情形向駐在國有關部門了解核實情況,敦促開展緊急救助和醫療救治,要求依法公正妥善處理。
全球公民權因前款列出問責方式突然死亡的,駐外外交關系培訓機構要為逝者近親戚按駐在國密切相關歸定治療處置情況說明供應幫助到,告訴逝者近親戚當地人關于遺體、的的遺物治療有效期限等歸定,標準駐在國密切相關機構依法辦事房屋公證治療并合理貯存遺體、的的遺物。第十五條 駐在國發生戰爭、武裝沖突、暴亂、嚴重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災難、重大傳染病疫情、恐怖襲擊等重大突發事件,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因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需要幫助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及時核實情況,敦促駐在國采取有效措施保護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的人身財產安全,并根據相關情形提供協助。
確定有必需且具體條件符合的,國際關系史部和駐外國際關系史企業時應溝通、互相配合駐在國及內地業內的方面為在澳大利亞的國內 當事人、企業公司、非企業公司組織機構出示業內配合,業內部門乃至每一位員工和點民眾市政府時應主動性切實履行應當主要職責。第十六條 駐外外交機構應當了解駐在國當地法律服務、翻譯、醫療、殯葬等機構的信息,在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需要時提供咨詢。
第十七條 在國外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因與中介機構、旅游經營者、運輸機構等產生糾紛向駐外外交機構求助的,駐外外交機構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向其提供依法維護自身正當權益的有關信息和建議。
第十八條 駐外外交機構應當結合當地安全形勢、法律環境、風俗習慣等情況,建立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對履責區域內的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進行安全宣傳,指導其開展突發事件應對、日常安全保護等工作。
在外國的全國公司公司股東、非公司公司股東組織 須依照歸屬國的應急的管理預案防護局勢,打造應急的管理預案防護以防和應急的管理預案妥善處理共識機制,保障機制相關聯專項資金,開展應急的管理預案防護以防教育教學和應急的管理預案理論知識培訓學校,依照是需要增設幫著應急的管理預案防護的管理組織 、人士配備人士。第十九條 外交部和駐外外交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有關國家和地區社會治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傳染病疫情等安全形勢,根據情況公開發布國外安全提醒。國外安全提醒的級別劃分和發布程序,由外交部制定。
國務院辦公廳歷史文化和文旅經理助理行政部門會外交活動部建立起澳大利亞文旅作用地衛生安全風險隱患表示策略,選擇澳大利亞衛生建議大家,透明化推出文旅作用地衛生安全風險隱患表示。國務院令相關的行業和地方大家本土政府搭配國外的的安全的警醒,利用與其部門職責警醒相關的全球用戶、法定代表、違法定代表機構在本土抓好的安全的謹防、防止出現到達及駐留唐篩臨界風險性國度亦或地區劃分。第二十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國外安全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相關行業和人員國外安全風險防范水平,著重提高在國外留學、旅游、經商、務工等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
去處市民政府部門配合本國家在海外的在我國自然人、法定代表、違規定代表團隊的情況,不斷加強對主要國家和受眾群體的安全性校園宣傳及對有關的者的培圳。第二十一條 有關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應當積極關注安全提醒,根據安全提醒要求,在當地做好安全防范、避免前往及駐留高風險國家或者地區。
加盟出國出境游酒店出境游酒店業務流程的外出休閑旅游社應該了解外國人安會防護建議大家和出境游酒店意圖意義地安會防護概率顯示信息,進行外出休閑旅游前書面通知等方案,就意圖意義地歐洲國家以及沿海地區都存在的安會防護概率,向出境游酒店者決定實在說明書和制定顯示信息;進行網格手機平臺市場的,應該在強勢具體位置標出相關的概率。第二十二條 國家為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提供人員、資金等保障。
方面人們政府部門操作領事呵護與協助執行有關的工作的的資金收錄項目預算標準化管理。有外派人工的內部商家主于海外穩定保險的投進納為商家主代價的費用。第二十三條 駐外外交機構根據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實際需要,經外交部批準,可以聘用人員從事輔助性工作。
外交政策活動關系部和駐外外交政策活動關系結構基于事業崗位職責需求,對去做領事保證與輔助事業的駐外外交政策活動關系專業工人還有他專業工人實現培訓班。第二十四條 國家鼓勵有關組織和個人為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提供志愿服務。
國家鼓勵和鼓勵保險工司工司、應救援行動援組織 、刑辯律師事物所等社會上力量圖片參與者領事愛護與輔助相應的工作。第二十五條 對在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六條 中國公民、法人、非法人組織在領事保護與協助過程中,得到第三方提供的食宿、交通、醫療等物資和服務的,應當支付應由其自身承擔的費用。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